上海“废品回收”新规下月施行 人群密集处将设“示范点”
东方网11月29日消息:据《劳动报》报道,《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。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今后,商务部门将支持回收经营者在商场超市、办公楼、小区等市民日常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示范回收点。 网点布局将纳入城乡规划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忠玉表示,《管理办法》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、规范回收行为、加强保障措施等方面。其中,要求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,明确再生资源的回收种类、回收规范、利用指引等事宜,并根据需要,对再生资源回收指导目录予以更新。 张忠玉指出,《管理办法》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规划将纳入城乡规划以增强执行力。同时要求商务部门支持回收经营者在市民日常活动频繁的区域,例如商场超市、办公楼、小区等设置示范回收点,并通过奖励积分、以旧换新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和回收活动。另外,还将建立废弃节能灯、电池、墨盒等废旧商品回收网络,开展易污染环境废旧商品的回收工作。 在规范回收方面,《管理办法》要求建立回收经营者设立和备案制度,明确回收经营者日常行为规范,同时规范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,加强对建筑工地产废回收行为的管理。 “游击队”可加盟“正规军” 此外,《管理办法》还对街道乡镇政府、居(村)民委员会规范、引导流动人员开展回收活动作了规定。 据介绍,目前上海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,与居民直接相关的约有3000多家,专业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网点也有近3000家。但对于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,这些网点远远不能满足需求,流动回收人员则成了弥补网点不足的重要补充。 “但是流动人员存在服务不规范的问题,还有不少人在回收物资时‘挑肥拣瘦’,有利可图的收,无利或利薄的就不收。”上海市商委副主任顾嘉禾说,下一步将发挥行业协会和大公司的力量,将流动人员组织起来,搞清身份,登记信息,进行培训,最后持证上岗。流动回收人员经培训后愿意加盟大型回收企业的则可加盟。